1,我国《婚姻法》规定,只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才禁止结婚.
2,汪氏家规家训,不准同姓接婚.
3,本人来到家网,只为一个〝汪〞字.所以,我坚决支持、遵守大根大族之汪的家规家训,强力反对汪氏同姓通婚!
4,建议就此结束,不要再跟帖,否则,大逆不道,让他人贻笑大方!!
本帖最后由 汪勤红 于 2014-7-29 09:52 编辑
还是请各位理智一点好不好呢?发此贴没有任何目的。就是为了感谢一下北京88世汪孔诚给汪环的爱心帮助,怎么扯淡了那么多啊。 同意“就此结束,不要再跟帖,否则,大逆不道,让他人贻笑大方!!” 你说呢 汪天宝 发表于 2014-7-29 19:41
你说呢
需要说什么?请睁大眼睛看看主贴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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